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恋爱期间的借款能否还要求赔偿失恋费用

小邱和女友小文恋爱已经两年了,两年期间小邱为女友买这买那,花费了不少金钱,这次女友提出出国留学两年,小邱又倾尽所有为女友借款二十万元,但小邱的朋友认为他的女友根本就不是真心的,要小邱留个心。在朋友的建议下,小邱向女友提出,如果两年后女友不回国或者回国后不和自己结婚的,就要归还二十万元的借款和十万元以前的开支。律师

本来小邱认为女友会很生气的大骂自己,没想到他胡言论语提出后,对方很爽气的答应了,并且大笔一挥,写下了一张三十万元的借条给自己,还附加了每年百分之十的利息。另外还注明如果自己毁约不和小邱恋爱或者结婚,另行赔偿二十万元,女友的大度让小邱感到非常意外,他拿着借条送别了女友。

出国后三四个月,女友就以人在国外,联络不便为由,很少和小邱联系,只是有时候周末才会和小邱在微信中说上几句话,小邱也觉得两人的恋情可能无法持续,故而在朋友的介绍下,有时候会在外面相亲,但至今没有找到理想的女友。现在两年的时间已经到了,女友回国后立即提出了和小邱分手。这时候小邱想起来自己还有一张借条,他不知道能否凭这张借条问女友要回三十万元的款项。因自己吃不准,他就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律师有关事宜。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按小邱女友的写法,如果其不回国或者回国后和小邱断绝恋人关系的,其应当归还借款,如果和小邱结婚的,可以免除其还款责任。沈律师认为这个约定有违背《婚姻法》婚姻自由的规定,故而其约定是无效的。恋爱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一部分,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任何人都不可以用金钱或者财物的方式干涉他人的恋爱自由,也不能限制对方的婚姻自由。根据法律规定,女友的这种承诺是无效的。律师

从道德上讲,恋爱中毁约是不道德的,越来越高的离婚率也说明婚姻不再是一辈子的承诺,我们当然不能要求恋人不毁约,小邱女友承诺的如果不和他恋爱或者结婚,就要赔偿二十万元,在法律上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小邱可以凭着借条要求女友归还二十万元的借款和十万元的开支,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年百分之十的利息,但无法要求对方支付恋爱违约金。后来小邱讨回了二十万元的借款和十万元的开支,两人分了手。律师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