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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和购买非法理财的损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小刘因炒股、偿还信用卡和购买非法理财损失,共计向单位同事借款30万元整。后来同事获悉小刘和妻子办理了离婚,将全部的财产分给妻子,自己净身出户。之后,他又向原单位辞职,专心在家炒股,但没有什么获益,屡炒屡亏,拖欠同事的30万借款一直没有归还。同事小吴最近要结婚,需要花钱,来到律师事务所询问如何要回自己的借款。律师

小刘和小吴之间的借条,小刘当时的妻子并没有签字,很可能也不知情,所以合法的借贷关系虽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借款,如果没有约定明确的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但需给与借款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小刘和小吴的借条属于不定期借款,他现在给小刘两周时间归还自己全部的借款。

该借条小刘妻子雷某没有签名,事后亦未追认,小吴也未提供证据证实该借款用于小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之需,小刘的举债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该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他的前妻不需要归还借款。

丈夫小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现夫妻二人已离婚,债权人要求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妻子可以免责,具体可以参考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了进一步的排除规定,即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或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条确立了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以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把事前风险防控的责任更多地向债权人转移。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引导民事商事主体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事前风险防范,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

尤其是在缺乏夫妻共签借条的情况下,一般都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夫妻对外负债一般有几种情况:一是双方共同签的借债,比如共同签字体的借条、借据、欠条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归还。第二是推定的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推定为共同债务,比如一方为了结婚向亲朋好友借款,为了购房借款,为了治疗自己、配偶和子女的疾病向他人借款,这些都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归还,哪怕借款人仅为夫妻一方的,也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归还。第三种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大额的借款,又不能说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视为一方的个人借款,只能让借款人归还。第四种是一方婚前所欠的借款,如果可以证明已经转化为夫妻婚后生活需要,包括婚前举债购置的结婚用品、借款买房、装修房屋等。第五类是夫妻为自己经营的公司借款,如果公司收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部分借款也视为夫妻共同借款。律师

现在小刘借款30万元,其借款的用途是用于炒股、偿还信用卡和购买非法理财,和他平时的消费数额相差甚大,炒股等不属于通常家庭的开支项目,这部分债务不能认定为家庭生活所需,现在双方已经离婚,其妻子也不肯追认,所以借款应当由小刘归还。但小刘离婚时将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都约定给了妻子,他的妻子在一定程度上也要受到他债务的牵连,以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限,对债权人承担还款责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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