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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男方同意生下的孩子能否主张抚养费

穆小姐今年25岁,可她却有一个7岁的儿子,原来在十多岁的时候,她和同班男同学小何喝醉后发生了一次关系,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因穆小姐在孕检中发现了一些疾病,流产后以后就很难怀孕,故而其父母让他把孩子生了下来。但男方坚决不同意,认为生下小孩后双方都还没有成年,还在就读高中,没有经济能力负担抚养小孩的责任,希望女方能把孩子流产掉,至于女方说的疾病也不一定不能怀孕,这次不就怀孕了吗?而且男方父母认为,自己的儿子还在读书,根本没有收入,无力承担抚养费,如果女方坚持要生孩子的,抚养费男方不承担。律师

穆小姐和小何当时还不到结婚年龄,没有领取结婚证而发生关系的,生下的孩子系双方的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第25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共同生活,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男方和女方都可以要求随其生活,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还是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个人意见。律师

现在穆小姐提出要求男方年满18周岁后,每月按500元支付抚养费,共计支付之前所欠的三万元抚养费,以后每月按1000元支付。目前男方大学毕业在一家计算机网络公司工作,月收入约为6000元上下。沈律师认为穆小姐为子女请求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是非常合理的。目前小何的月收入为6000元,要求其承担1000元的抚养费并没有超过其收入的30%,也是合理的。律师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法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胜利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照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负担两个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法律较老,其中的抚育费即为抚养费)律师

至于当时孩子是否经过男方同意生育,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没有关系,是否生育子女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无权决定,即便未经男方同意,生育的子女,男方也要承担抚养费的义务,这是未成年孩子的权利,不能剥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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