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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养孩子,孩子父亲出狱要求返还

小钱因一时冲动,失手重伤他人,被法院判决十二年有期徒刑。他入狱后,妻子再婚另嫁,孩子就留在了父母家中,后来老人觉得自己身体不适,子女又多,就将孩子小明送给了邻居老黄一家收养,老黄结婚二十年,和妻子关系不错,但一直苦于没有生育孩子,故而也同意收养孩子。律师

孩子领来后,一直没有迁移过户口,也没有办理收养登记。小钱在监狱中听说了此事,但他一直对孩子是否给他人收养没有表示同意。现在小钱服刑已经九年,因表现良好,两次获得减刑,最终提前了三年释放。

回来后,他向老黄提出孩子归自己抚养,愿意对老黄一家七八年来的抚育给与经济补偿,但他现在刚出狱,找到的工作工资也不高,故而提出每年补偿对方两万元,共计补偿五年。老黄夫妻明确表示不同意小钱的方案,并且称孩子当初六岁,现在已经十五岁了,和自己也建立了良好的感情,不同意小钱的补偿方案和做法。征询孩子意见后,孩子希望回到爸爸身边,但同时也表示老黄夫妻对自己很好,希望经常能见到他们。律师

由于协商无果,小钱来到律师事务所,寻找法律帮助。沈洁律师认为老黄办理收养时没有经过小钱和妻子的同意,而是被其爷爷奶奶擅自“送”给了老黄夫妻,故而他们之间的收养关系在法律上并不成立。现在孩子的父亲出狱了,要求老黄夫妻将孩子交还自己,合情合理,但老黄夫妻抚养孩子数年,花费了不少金钱和心血,小钱和前妻应当予以合理的补偿。现小钱没有经济能力,提出分批给与补偿款的方案,老黄夫妻可以考虑采纳。

如果双方之间真的成立了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当然如果是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未成年的,不能提出要求补偿。律师

现在双方之间没有成立收养关系,而是成立一种没有经过收养登记手续的“寄养”,老黄抚养他人子女的费用是得不到小钱补偿的,现小钱自愿负担,也是可以的。经过双方协商,老黄夫妻终于同意孩子返还给小钱,但要求每周探望孩子一次,小钱每年归还老黄夫妻两万元抚养费,共计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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