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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收养子女

为了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未成年被收养人的合法利益,法律规定了收养人收养他人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沈洁将“哪些人不能收养子女”作了归纳:律师

㈠、收养人本身不符合收养条件的

⒈收养人本身有子女,或者已经收养一名子女的,不能再收养子女。但是继父母收养继子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华侨收养、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不受只能收养一名弃婴和本身有子女的限制。

⒉收养人不具有抚养能力及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⒊收养人的年龄不符合要求的不能收养子女,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①收养人年龄不满三十周岁;

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距不到四十周岁的。

㈡、已婚收养人未得到配偶同意的,不得收养子女。

沈洁律师提示:配偶双方共同收养更利于家庭稳定,也利于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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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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