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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能否将自家大门向楼道外扩一米

孙小姐和男朋友订立了婚约,打算不日就要登记结婚。她和男友在二手房市场上千挑万选终于选定了一套一室一厅。两人登记结婚后,就将房屋买在自己名下。后来孙小姐提出自己有很多鞋子,希望能拥有一个大鞋柜。两人设计了一下,发现房屋太小,没有合适的地方安排一个大鞋柜,丈夫提出要么就将鞋柜建在阳台上,可以容纳孙小姐的协议。律师

但孙小姐认为阳台上光线太强烈,不仅鞋子受不了高温,自己换鞋还要跑到阳台上,也非常的不方便。他想将门往楼道内扩出一米,这样可以安排一个鞋柜。他们所在的单元楼是一梯两户,两户之间的空间很大,如果将门外扩一米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律师

正巧孙女士工作的单位有一些事情来法律咨询律师,孙小姐就提到自己外扩大门的事情,询问是否可以,孙小姐也有一丝担心,外扩大门会不会侵犯邻居的权益?律师

众所周知,楼房的空间包括私人部分和公共部分,住户只能拥有私人空间的所有权,室外的公共空间属于所有的住户共有,个人不能侵占共用空间,这不仅仅是个道德范畴,法律对此也有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装修人和装修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共用部位和设施。”本案中,孙小姐将自己家的门口外扩了一米,其行为就属于侵占公用空间,不管主管动机是什么,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律师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恶化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孙小姐装修可能对公共设施没有造成损害,但将门扩展一米防止鞋柜,这一米的空间属于公共空间,孙小姐实际上已经侵占了公共领域,使其他的住户利益受到了损害。如果邻居投诉的,相关部门可以要求孙小姐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罚款。所以不能弄巧成拙,不仅没有如愿以偿,还要将外扩的门恢复原状。律师

沈律师提醒公共空间属于全体住户共有,个人不能侵占公共空间,楼道的空间就属于公共空间,任何个人都不得随意请战,因装修损害了公共部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L驾驶门认定,L负事全部责任。Q事发后即被送至浦东新区周浦医院住院检查治疗,后随访门诊治疗,现内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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