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加工作坊噪音扰民,居民如何维权

小薇省吃俭用,外加父母的帮助,终于筹齐了购房的首付,她看中一家价格较低的一楼住房,去看房的时候是周日,周围也很安静,加上房屋大小合适,价格又比附近的楼房低了百分之十左右,小薇真是喜出望外,赶紧同意买下。不久办理了银行贷款,上家也按时交了房。律师

可搬入房子不久,小薇就知道这套房屋为什么便宜了,一楼的令居家搬入了一家铝合金加工作坊,作坊内几个员工承担了白班和夜班的工作,切割机、电锯的响声吵闹不休,通宵达旦,小薇一家根本无法入睡,女儿才几岁,被吵醒后就号啕大哭,全家苦不堪言。

想着自己花费所有积蓄和资产购买的房子竟然是这种结果,小薇不能接受。她找到了房屋的承租人,作坊的老板,但是老板表示自己已经交了租金了,不发响声怎么干活,加工作坊影响了居民的休息权,其行为是违法的,免对态度强硬的作坊老板,小薇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她来到律师事务所,找到沈洁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律师

沈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第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费五,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超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作坊老板作为承租人,排放了大量的噪音,严重影响了邻居的休息。虽然他有租赁合同,但由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归于无效,所以作坊应当从居民小区中搬走。更何况居民住宅是用于居住的,并不能开设加工作坊。作坊老板将居民住房当作厂房使用,是非常不妥当的。

同时我国《物权法》第7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这家作坊长久以来侵害了附近居民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制止。小薇可以到城管大队投诉,尽快解决。如果城管大队也无法解决的,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律师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