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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卖半送房屋 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房屋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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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程的亲属以极低的价格半卖半送“卖”了一套房屋给他,小程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去装修费用8万元,正当小程满心欢喜的准备搬入新房时,一纸裁定将该房屋查封。原来亲戚背负外债,又无子女,为了逃避债务,将自己名下的房屋卖给小程。听说债权人已经提起诉讼,小程非常担心装修费用和买房款会血本无归。

    无忧律师网www.51lawyer.net沈洁律师解答如下:小程和亲戚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而且买卖行为发生在关系密切的亲戚之间,卖房款又为现金支付,也拿不出付款日期附近的取款凭证,而且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和过户都发生在债权人多次催讨之后,从这些现象看,小程不是一个善意的买受人。关于买受人是善意还是恶意可以见无忧律师网的文章《夫卖房妻不知情 谈二手房买卖中的善意第三人》。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合同的所有权转移以过户为准,沈洁律师提醒:取得的所有权不代表高枕无忧,如果转让价格不合理的低,而买受人也非善意,出卖人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律撤销。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所谓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可以诉之法院请求撤销的权利。《合同法》第74条、75条规定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由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会妨碍交易安全,因此撤销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期限的,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债权人不知情的,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失。

    小程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如果房屋买卖行为被法院撤销,那么房屋所有权状态应当恢复到交易前的状态,即亲戚还是为房屋所有权人,因装修会使房屋的价值上升,基于不当得利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就房屋增值部分对小程进行补偿。另外买房款也应当返还给小程。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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