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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搭建违章建筑,由谁承担责任

【法律咨询】章某向一商场承租了底楼的门面房一间,张某从事餐饮服务,为了不让油烟弥漫到二楼服装商场,章某经商场同意在商场后面搭架了一间违章建筑用作厨房,共用去搭建费19万元。不久章某经营不良开始欠租,双方同意解除租赁合同,但对于违章搭架的房屋如何作价补偿产生了争议。律师

按照一般的装修添附,如果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的,并且对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归属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需拆除,不能拆除可以归财产所有权人,造成财产所有权人损失的,应当赔偿。如果是合法的建筑,自然没有异议,但是搭架的附属厨房系违章建筑的,该如何处理呢?律师

沈洁律师认为违章建筑的权利是一种违法权利,随时可以被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拆除或者没收,对违章搭架的房屋处理后果和装修添附应该是不同的。尽管该建筑当时没有被房地产管理部门拆除,也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但这无法改变房屋是违章建筑的事实。沈律师认为对此房屋搭建人,也就是承租人应当负主要的过错责任,房屋出租人也应当部分责任。对于该房屋的处理应当是由承租人拆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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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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