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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司没有拆迁许可证或者拆迁许可证不合法

作者:蒋敏捷律师

一、王某居住于上海市某区的房屋内,后某开发公司发布拆迁公告,王某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公告要求所有列入拆迁范围的被拆迁户必须在3个月内办理。但居民大多数都因拆迁补偿费用过低而不同意搬迁,由此引发居民与拆迁公司之间的冲突。经调查得知,某开发公司未取得拆迁许可证,只有一张县房地局的拆迁行政文件。王某不知该拆迁公司是否符合资质,向律师前来咨询。律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地方房屋拆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拆迁工作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拆迁公司必须在提交相关材料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因此该开发公司由于没有拆迁许可证不得实施拆迁。律师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本案例中王某可以去先房地局投诉,要求对该开发公司的违法拆迁行为进行查处,若房管局不作为,还可提起行政诉讼。对已给王某造成的损失,可要求其赔偿。

二、同上述案例中的王某一样,张某居住的房屋也被列入拆迁范围。也因为拆迁公司的补偿价格过低而与居民发生矛盾。经调查居民发现,该拆迁公司在拆迁方案中,没有具体安置的方案,没有拆迁资金预算。张某深感该拆迁公司不合常规,向律师咨询。律师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规定,拆迁公司必须向房管局提交以下材料:1.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土地管理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切实可行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向金融机构存入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现实生活中,拆迁公司除了没有拆迁许可证外,还有可能房管部门审核不严而颁发给不符合资质的拆迁公司拆迁许可证。本案例中的开发公司四没有具体的安置方案,没有拆迁资金预算,显然是不符合获得拆迁许可证的条件的,房管部门不应颁发拆迁许可证。对于该违法颁拆迁许可证的行政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予以撤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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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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