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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开通房价上涨,毁约不卖房赔定金

汤老伯有一套空置的住房需要出售,他挂牌好几个月也没有卖掉,后来就改卖为租。不久前地铁十五号线马上就要开通了,附近的房价就水涨船高。原本汤老伯的房子附近没有地铁,因交通不便只能卖280万元,汤老伯因挂牌几个月没能出售,还将房价降低为265万元,随着地铁马上要开通的信息,房价一路上涨到了290万元。律师

汤老伯的租客对这套房子也很满意,租客本来是外地人,在上海缴纳社保已经满了一定的期限,可以购置住房,于是租客在数月前租赁时,就和汤老伯约定等自己社保缴费期满,就将房屋卖给自己,双方为此还签订了一份定金合同。约定租客倪先生以265万元的价格购买这套住房,租客缴纳5万元的定金,只要倪先生具备了上海购房资格,双方就签订购房合同。律师

几个月后汤老伯获悉地铁开通,房价上涨的信息非常后悔,他开始拖延签订购房合同,还找来家人和倪先生抬价,落空的倪先生非常气愤,他认为自己作为租客,有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另外汤老伯已经受了自己5万元的定金,如果不卖房屋,要退一赔一,归还自己10万元。律师

几个月内房屋涨了10%,对汤老伯的刺激不小,他以家庭矛盾为幌子拖延签约,另一方面又在寻找出价更高的买家。后来倪先生要求汤老伯签订购房合同。眼看着拖不下去,汤老伯就将5万元的定金归还给了倪先生,后来经交涉,又按定金罚则支付了退一赔一的5万元。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汤老伯和倪先生的租赁合同为一年期限,目前还有三个月才能到期,但二手房交易本身就有三五个月的交易过程,等到合同到期后,汤老伯的新下家就可以拿到房子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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