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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缩水,购房人如何维权

沈洁律师遇到一起案件,有位业主购买了一套新房,自己丈量后认定房屋面积缩水,决定要告房地产交易中心,这位业主的是否真的能用自己丈量的结果作为证据进行诉讼,本案的被告是否应该是房地产交易中心?沈洁律师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房屋面积的相关知识,在此基础上在选择合适的被告,如果被告选择错误,只能面临一种结局:败诉。律师

什么是房屋的建筑面积?由哪些部分组成?

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就是整栋房屋的建筑面积减去整栋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经营性用房、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将整栋房屋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房屋的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房屋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而每户购房者所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就是用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乘以套内建筑面积。律师

房屋面积的“合法”缩水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房屋的面积,房屋面积误差的范围,如果出现了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误差之内的“缩水”,不属于开发商违约,如果双方对面积误差没有约定的,从法定标准。法定标准如下: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律师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律师

对于房屋面积发生争议的,测量标准如何确定?由谁来进行测量?

购房人如果觉得房内面积小,公摊面积大,或者觉得房屋面积测量由错误的,可以向房屋测绘部门要求重新测绘。因此专业测绘部门的测绘结果是房屋面积确认的重要证据,而不是业主自己在家用尺量,由于专业设备和专业知识的限制,自行丈量不能作为索赔依据。超范围面积误差,开发商还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作为被告?对于开发商的房屋面积误差超过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的,如果买房人不愿意退房的,可以按照房地产买卖合同的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不能以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被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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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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