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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沈洁律师解读】国家秘密,包括“绝密”、“机密”、“秘密”三个密级的国家秘密。

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此外,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也应构成本罪。

上海律师提醒: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构成。构成本罪一般包括以下三点:

(1)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律师

(2)泄露国家秘密。泄露,是指把自己掌管或知悉的国家秘密泄露给不该知悉此项秘密的单位或个人。泄露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口头的、书面的、或者提供秘密文件让他人阅读,或者非法复制或窃取后送给单位或个人等等。

(3)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所谓“情节严重”,根据最高检发文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是指具有下列7种情形之一的就构成情节严重。

根据刑法第398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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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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