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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为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三个罪名。律师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组织。可见黑社会性质组织对社会危害性极大,往往伴随了暴力、伤害、杀人、组织卖淫,甚至干预政治事务。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一般应具备以下特征:(一)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二)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三)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提供非法保护;(四)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所谓组织就是为进行黑社会性质活动而鼓动、召集和纠结他人建立组成一个未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谓领导就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指挥、率领、协调、安排、调度和策划等活动,从而使自己在黑社会组织中位于领导地位。所谓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自愿而积极加入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由于本罪对社会的危害性大,故而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即构成犯罪。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

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积极参加;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组织、领导;犯本罪,同时又有其他犯罪行为,分别定罪,依本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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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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