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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物品恐吓房东犯寻衅滋事罪

何女士有一套住房,一直出租给他人作为住房。不久前她得知自己的房客换了工作,从住房中搬走了,临走时将房屋转租了雷先生。一开始雷先生将房屋出租给了三名女性居住,何女士倒也不好说什么,过了半年后他又将房屋出租给了一家工厂作为宿舍,一下子住进来二十多个人。何女士获悉后,通知了物业公司,将出租房内的人员都赶了出去,收回了房屋并换了门锁。不久后何女士的女儿结婚,她就将这套房子挂牌出售了。

之后何女士收到一个不知名的快递,拆开包裹一看是一个纸盒,纸盒内是一个塑料袋,发出一股腥臭味。十分狐疑的何女士找来剪刀打开了包裹,一打开包裹,何女士吓了一条,盒子内是一只惨死的小狗。刚收到包裹时何女士还以为是他人邮寄错了包裹,打开后才发现是一具狗尸。

原来是次承租人老向为报复何女士终止合同,故意邮寄的狗尸。他将死狗装入纸盒自己将纸盒通过快递公司送到了何女士的家门口,意图恐吓何女士。而患有心脏病的何女士确实被吓得不轻,出现了心悸恍惚等情况。

大惊失色的何女士处理了狗尸,但通过小区的监控视频她认出了头发狗尸的是次承租人。为了让何女士心安,何女士的女儿陪同她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了沈洁律师。沈律师认为监控视频仅拍摄到了快递员在门口投放一纸盒,但并未拍到纸盒里是什么东西,而事发后何女士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将盒子连同狗的尸体都丢弃了。如果她及时报警,那么次承租人老向就会构成犯罪,因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律师

根据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所谓禁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主要包括各类武器、弹药;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包括液体、气体和固体;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各类烈性毒药;各类麻醉药物;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等等。本案中,老向邮寄的狗尸属于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即尸骨、动物器官、肢体、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都是属于严禁邮寄的物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邮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邮寄禁邮物品情节严重,达到一定程度社会危害性。根据《刑法》,以恐吓为目的的邮寄行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目的邮寄行为,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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