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27万判五年三个月

2011年3月,被告人魏Z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领信用卡一张,后于2011年8月8日至2013年9月11日,使用上述信用卡透支消费取现,并于2014年1月1日最后一次还款3,328元,经该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款,截至案发,共计拖欠银行本金27,656.08元。

2012年8月,被告人魏Z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申领信用卡一张,后于2012年10月8日至2013年9月8日,使用上述信用卡透支消费取现,并于2013年12月18日最后一次还款10,000元,经该行多次催收超过三个月,仍未还款。截至案发,共计拖欠银行本金245,945.6元。

2014年4月22日,被告人魏Z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律师

上述事实,被告人魏Z在庭审中无异议,且有被害银行出具的报案材料、信用卡申请材料、消费记录,催收记录、律师函,抓获经过,被告人供述及户籍资料等证据。

被告人魏Z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逾三个月拒不归还,数额巨大,该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综合考虑上述情节,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魏Z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2014)浦刑初字第3572号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