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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买卖房产套取银行贷款构成贷款诈骗罪

房产中介陈某因为房市的调控生意不好做,面临生活压力,陈某作为中介对业务比较熟悉,他通过循环贷款的房市套现资金,想做一点生意发财,可是没想到生意失败无法归还贷款,还面临刑事责任。

2004年当房产市场上涨火爆,交易繁忙的时候,陈某看到不少炒房客利用贷款炒作房产,有的炒房客没有任何资金,通过零首付的方式炒房,陈某的同事蔡某打算为炒房客垫付首付款,让陈某和温某共同合作,蔡某对外筹集了30万元的借款,作为事业发展的基金,不过事业并不顺利,先是一些房屋在办理银行贷款的时候遭到了拒绝,一些炒房客也因为这个那个原因购房发生争议,这30万元的资金很快成了亏空。律师

面对无法归还的债务,三个人想到了用陈某的产权房向银行贷款,就是所谓的循环贷款,陈某把房屋卖给蔡某,蔡某向银行贷款,蔡某把房屋卖给温某,温某贷款,温某再把房屋卖给陈某。通过这种房市进行买卖,能够获得大量贷款。由于三人的房产并不完全都是在各自的名下,陈某的房产在覆面名下,他就伪造了公证书,蔡某等人也利用虚假的收入证明通过了银行的贷款审查。互买互卖后取得的贷款解决了之前的贷款,共计通过循环贷款取得约75万元贷款。不过由于几人吃吃喝喝,很快挥霍一空,案发时拖欠银行64万元贷款和本金。

由于资金流的断裂,陈某逃走,其他两人的还贷压力增加,终于还不出贷款,于是陈某父母报案,蔡某也报案。导致银行损失了贷款,几人虚假买卖,没有归还贷款的能力,骗取银行贷款64万元,温某等属于贷款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判处陈某犯贷款诈骗罪,有期徒刑六年,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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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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