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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撞死人,获死者家属谅解判缓刑

被告人周某喝了酒,驾驶小型机动车在道路行驶,超速转弯时操作不当当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撞击非机动车隔离花坛和隔离栏、电线杆、交通标志杆和路边商店后翻车,造成商店损失4000元,还导致了乘车人杨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这起单车事故完全是被告人酒后驾车,不当操作引起,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负全部责任。

上述事实,被告人到案后供认不讳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对于犯罪事实六名证人做了证人证言;道路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笔录、道路监控录像、现场图、照片;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中心提供物损评估意见书;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提供司法鉴定意见书、法医毒物化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痕迹鉴定意见书、车辆速度鉴定书;公安局浦东分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讨论记录、公开证据记录,有关驾驶证、行驶证;公安机关出具的验伤通知书、案发经过记录和被告人周某到案后的供述等证据。被告人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师

案发后,被告人周某和乘客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获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协议书、经济赔偿凭证、谅解书等书证,证明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x

由于被告人酒驾适用缓刑,不会再次危害社会,故而判决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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