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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解读之二

放火罪的定义

放火罪,是指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放火罪的侵害的客体

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侵害的对象,一般是指焚烧公共财产和他人私有财产。他的明显特点是行为人侵犯的公共财产和他人私有财产,是如果行为人放火焚烧自己的财物,一般不构成放火罪,不过放火罪在焚烧自己财务时候,如果危害了公共安全或者使他人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同样构成放火罪。所以上海律师沈洁认为放火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根据放火焚烧的对象性质及其所处的环境,已经危害或者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

放火罪的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属于危险犯,烧毁公私财物,危及人身安全,社会危害性很大。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也构成本罪,要定罪量刑,上海上海律师黄宇认为没有严重后果是法院在量刑时作为一个情节,比有严重后果的从轻处理。放火罪的未遂不在于是否产生了危害后果,而在于行为人着手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即便严重后果没有产生的,也构成放火罪的既遂。比如天下大雨浇灭了火势,大楼内的消防设备启动扑灭火势,消防队及时赶到扑灭大火,均不一定照成后果严重,但行为人已经构成了放火罪。律师

放火罪的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犯本罪。由于放火罪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一般的犯罪需要年满16周岁才负刑事责任,所以《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承担刑事责任。

放火罪的主观方面

只能由故意构成,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纵火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放火罪的犯罪动机有的是为了报复杀人,有的是为了消灭罪证,有的是为了毁坏财物,但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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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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