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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过失类犯罪的法律依据

《刑法修正案三》

第一百一十五条【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关于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试行)》(沪检发[2000]122号)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毒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较轻”:律师

(1)死亡1人以上不满3人;

(2)重伤3人以上不满10人;

(3)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4)居民受灾10户以上不满30户,且直接经济损失总计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起点标准:

(1)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以上;

(3)死亡、重伤10人以上;

(4)直接经济损失1 00万元以上;律师

(5)居民受灾30户以上,且直接经济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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