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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

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

相对减刑

也叫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二者居其一,即符合相对减刑的条件。

绝对减刑也叫应当减刑

是具有刑法规定的六个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情形的减刑,以下是六种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律师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具体执行减刑工作时,有以下四个问题也需要考虑在内:

未成年犯减刑,此照成年犯相对放宽;

老年和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的着重把握确有悔改表现;

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累犯从严掌握;

假释犯不予减刑,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刑法修正案八》最新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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