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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洁律师,法学硕士,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以来勤恳为当事人解决法律纠纷,擅长代理经济类犯罪、贪污贿赂、公司财产侵占案件。

  於飞律师,主任,法学学士,合伙人,擅长死刑、毒品、走私、盗窃、涉黑等重大疑难、团伙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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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保证人需要哪些资格?

    取保候审可以采用保证金取保,也可以由保证人担保,不过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保证人的,首先担任保证人需要自愿,其次,还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http://www.51lawyer.net 沈洁律师

    条件一:保证人具有法定的保证资格。http://www.51lawyer.net 沈洁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五十四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 :(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http://www.51lawyer.net 沈洁律师

    条件二:保证人不符合资格时候的处理。http://www.51lawyer.net 沈洁律师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第四十八条规定:“采取保证人保证方式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并将变更情况通知公安机关。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8月4日)“第十九条 采取保证人形式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发现保证人丧失了担保条件时,应当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收到执行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应当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或者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http://www.51lawyer.net 沈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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