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不以营利为目的,企业间的临时拆借合同有效

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汽车修理公司向纺织制品厂借款36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还款到期日,汽车修理公司出具了一张360,000元的空头支票,一再承诺钱很快就到账,到账后第一时间通知纺织制品厂,但一直没有钱进账。

借条,内容为:“今借纺织制品厂叁拾陆万元整(期限为壹拾肆天)。”借条落款处有汽车修理公司印章以及其法定代表人韦某的签名。律师

纺织制品厂多次催要未果,起诉要求:1、判令汽车修理公司偿还纺织制品厂借款360,000元;2、判令汽车修理公司支付纺织制品厂借款利息(以360,000元为本金,自应当还款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纺织制品厂将汽车修理公司交付的出票日期为2012年8月23日、号码为某金额为360,000元支票原件交由法院留存。

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成立,虽然为企业间的借贷,但纺织制品厂并非以营利为目的,属于企业间的临时拆借,应当认定为有效。律师

故汽车修理公司应当按约归还借款,由此引起纠纷责任在汽车修理公司,汽车修理公司除应向纺织制品厂归还借款本金360,000元,还应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2014)杨民二(商)初字第500号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