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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给女婿装修房屋,是借款还是赠与

郭阿姨的女儿穆小姐和准女性程先生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为了购买婚房,小程父母卖掉了一套原有的小房子,以500万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产权登记在小程名下。虽然倾其所有购买了一套房屋,但装修款却还没有筹集到。看着准女婿购置婚房继续用钱,郭阿姨卖掉了自己一部分股票,分三次将钱款五十万转账到了小层的账户。装修好后,程先生和穆小姐登记结婚。律师

刚刚办理了结婚,小两口因一些口角发生了纠纷,为了调解儿子和儿媳的矛盾,公婆住进了新房,不仅纠纷没有调解,又产生产生了婆媳矛盾。短短半年后两人到了谈论离婚的问题。郭女士的女儿和丈夫协议离婚,郭女士之前给的五十万,女婿也一直没有归还,女儿虽然不在意,但郭女士对钱女婿的做法却非常不满意,要求女婿归还五十万元。

郭女士认为女婿购买婚房、装修婚房、结婚开销等问题向自己借款五十万元,由于女儿和女婿当时正准备结婚,故而没有让女婿出具借条。后来两人在离婚过程中,她曾找女婿商议和沟通,但女婿对借款表示质疑,认为这是岳母对自己的赞助,双方不存在借款的意向,故而没有出具借条。购房的房款是父母卖掉原有房屋凑的,收到的五十万元用于婚前、拍摄婚纱照,酒水等结婚开销,这五十万元是岳母对自己的赠与。

郭阿姨已经退休,将自己本应用于养老的钱赠送给没有亲缘关系的女婿,不符合常理。如果是因年轻人免对结婚压力给与临时性的资金出借更有可能,帮助对方度过经济困窘。现在女儿已经和女婿离婚,郭阿姨要求退还资金也是合情合理的。双方在借款时并没有约定明确的还款日期,那么在郭阿姨主张还款后,给与前女婿合理的时间,比如半个月,其应当予以归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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