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导航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起诉状(民间借贷,债权债务,讨债版)

卢湾法院版本

起诉状

原告:李四,男(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居住于新区东方路111弄1号101室;邮政编码:200100;电话号码63200000(或手机号码)13700000000。

被告:王乐,男(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居住于卢湾区合肥路666弄6号606室;邮政编码:200025;电话号码54300000(或手机号码)13600000000。律师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王乐归还原告李四借款*000元(本金),并支付20**年**月至20**年**月期间利息**00元(请注明利息计算方式),合计**000元;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双方间借款事实。

如:被告王乐因生活需要(或写明其他具体事由),于20××年××月,向原告借款×000元,有(无)借据证明。(注:写明借款的用途、明确借款给付方式)。截止20××年××月,被告书面确认尚欠原告×000元,将于20××年××月归还,并承诺自20××年××月归还,并承诺自20××年××月起按月息××支付利息。

原告起诉至法院的理由。

如:借期届满后,虽经原告催付,被告至今未履行偿还本息之承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律师

起诉人:(原告具名)

××××年××月××日

注:原告起诉时应提供原告的身份证、借条原件,并按被告人数提供复印件。

☆ 通讯联络方式 ☆

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 通讯联络方式 ☆

中国·上海·沈洁律师

手机 13917766155

QQ:2273847979

微信号:huiyinlaw

查看地址和交通路线>>

时间:周一到周日8点-21点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