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洁律师联系电话:13917766155

开机时间:365天 8:00~21:00

首页 | 人格权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侵权法 | 房地产法 | 交通事故 | 民事诉讼法 | 法律法规 | 网站地图

刑法 | 物权法 | 合同法 | 公司法 | 劳动法 | 海商法 | 保险金融 | 知识产权 | 民商事仲裁 | 法制新闻 | 律师介绍

 

代为支付玻璃款项,构成不当得利

玻璃公司和建材公司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玻璃公司向建材公司提供一定数量的玻璃,建材公司将这些玻璃用在开发商的新建楼盘上。这些楼盘是商用建筑,需要大量的玻璃作为外墙面的贴片。刚开始玻璃公司并不知情,只是供应了普通的玻璃,之后,建材公司称是用于外立面的玻璃。收回货物后,玻璃公司又提供了一批货物,这些玻璃都被贴在了外立面上。

供货后,玻璃公司开始催讨款项,建材公司称这批货物虽然是自己订的,但最终都用于开发商的商用楼盘,而开发商至今为止还欠自己的工程款,故而要求玻璃公司向开发商催讨款项。由于玻璃公司多次到商务楼盘讨要款项,开发商就给玻璃公司汇了一笔伍拾万元的款项。称项目结束后,再和建材公司、玻璃公司进行结算。

工程建设完工后,建材公司和开发商进行结算,但开发商的财务因怀孕,又招聘了新的财务,新财务并不知道之前结算给玻璃公司的伍拾万元货款。就将款项结算给了建材公司,并没有扣除之前支付给玻璃公司的款项。后来开发商的经理发现这笔开支,要求玻璃公司归还,但玻璃公司不同意,称自己是给开发商的楼盘供货,货到付款,和自己并没有关系。讨要无果后,经理要求新财务承担所有的责任,赔偿公司的损失伍拾万元。

新财务是一名刚从大学毕业的年轻人小符,她听到要自己承担伍拾万元的损失,吓得泪眼婆娑,在男友的陪同下来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了沈洁律师。据小符说,前财务确实写了一份告知书,其中有支付给玻璃公司的伍拾万元,但她并不清楚这是开发商代建材公司支付的,需要在结算给建材公司的款项中予以扣除。律师

沈律师认为开发商将款项付给玻璃公司,但双方之间并没有定作合同关系,但双方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货物也不是由开发商直接收取的,交易对象也不是开发商,而是给开发商建设楼盘的建材公司。这批货物的实际购买方是建材公司,不过货物确实是用于楼盘建设。当时开发商是代建材公司支付了这笔款项,所以在结算的时候,需扣除这笔已经代付的款项。基于当时各方都没有签订协议,现在也不认可这笔款项,但付款凭据上有开发商标注的代建材公司支付,故这笔款项建材公司已构成了不当得利。

对于建材公司而言,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开发商支付的款项,这样造成了开发商的损失,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所以进场公司应当返还这些不当得利款,如果拒绝归还的,要应当赔偿利息损失。而对于玻璃公司而言,建材公司在收到玻璃后,这些玻璃已经安装在了新建的商用建筑之上,更何况付款凭证上也说明了这些款项时代为支付,故而无需返还给开发商,也不存在不当得利的关系。

至于开发商公司新来的财务小符,她并不清楚之前发生的事宜,没有从支付给建材公司的款项中给予扣除,多付给了建材公司相应的玻璃款。虽然之前的财务将付款凭证等做在了账册中,但并没有特别的说明。她也没有从中获得任何的利益,不属于不当得利的一方,其财务工作也没有重大的过错,故而无需赔偿开发商的损失,这些款项如果已经支付给了建材公司,向建材公司讨要即可,对方如果不肯归还的,起诉其不当得利即可。如果有协议或者书面文字的,按协议进行追讨。

地址详见网站首页,电话:13917766155

本站内容众多,具体可查看导航条的网站地图来寻找需要的信息

版权:律师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