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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浴场所如何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

每日2时至8时接待浴客住宿的洗浴场所申报条件

接待浴客住宿的洗浴场所的总体布局(包括服务台、贵重物品的保险箱柜、财务室等要害部位)和配套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要求;律师

接待浴客住宿的洗浴场所的房屋结构、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过夜休息区域的设置必须相对独立,并有明显的标识;

必须按规定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必须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接待浴客住宿的洗浴场所须提供材料:

《特种行业经营申请登记表》;

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标明房号的经营场地内部设施平面图及文字说明;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要求的验收意见书和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需要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旅馆业)的接待浴客住宿的洗浴场所和公寓式酒店,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所属的公安处(局)治安部门提出申请。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接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制作《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派出所应当在受理后完成初审,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审核;公安分、县局或公安处(局)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接待浴客住宿的洗浴场所和公寓式酒店颁发《许可证》;对经审核不符的,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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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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