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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条件地放弃遗产是否可行

蒋女士咨询:父亲生前有一套住房,两位哥哥称:如果蒋女士愿意照顾父亲,他们愿意放弃房产。父亲去世后蒋女士想出售该房屋,需要二人签字同意。蒋女士的二哥避而不见,大哥称如果二哥放弃房产,他才会放弃。面对两位哥哥的不诚信行为,蒋女士请教律师,该房屋她能否出售?

沈洁律师答复蒋女士,蒋的大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前声明放弃继承,如果他的声明没有附加任何条件的,遗产放弃成立,并且他不能再作反悔,但是他再放弃房产的同时又附加了相`应的条件,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认为不能认为他已经放弃了遗产,在放弃继承权的同时附加条件的,或者保留意见的,其实不是放弃继承权,正相反蒋的大哥在行使自己的继承权。

沈洁律师举例,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典型的有: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又指定某特定的人继承他放弃的份额,或者不允许某个特定的人继承他放弃的份额,继承人的这些声明都不是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也不属于继承权的转让,沈洁律师认为继承权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人身性的权利是不允许转让的,所以继承人不能在放弃继承的同时又指定其他人继承或不允许其他继承人继承。沈洁律师提示,如果继承人要实现自己的这种权利,可以先继承遗产,然后将已经继承的遗产赠与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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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

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现为上海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8年7月与人合作建立上海汇银律师事务所。

此前在其他外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共执业十多年,处理大量的法律问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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