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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屋出租时的三大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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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房屋是可以出租的,但房屋所有人在出租房屋的时候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第一,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前需要书面告知承租人,否则在抵押房屋用于实现抵押权时,要对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权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第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先告知抵押权人,最好获得其同意。部门规章:1995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第7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虽然该依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不尽相同,以《担保法》为准可以出租抵押房屋,但也要注意抵押权人以出租行为有损于抵押权实现为由,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哪些行为会损害抵押权人的权益:

    1、签订租赁时间过长的合同,有损于抵押权的实现。

    在实现抵押权的时候,需要将抵押物,也就是房屋出售、出卖,如果租赁合同的期限长于抵押合同的期限,而且承租人又不肯搬离房屋的势必影响抵押权的实现。试想谁会愿意购买存在租赁关系的抵押房屋,即使愿意也会以比一般市场价格要低的价格购买。所以在签订出租合同的时候注意不要把出租合同订得过长,或者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旦房屋因实现抵押权需要出卖、变卖、拍卖的合同自动解除。

    2、要求承租人不能施行降低房屋价值的装修装潢,否则出租人就应当对抵押权人提供担保。

    第三,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出租抵押房屋必须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的,必须严格照办。房屋如果抵押给银行的,银行在抵押合同中往往约定抵押房屋需要出租的,必须经过银行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所有人就应当严格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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