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

陪同购房

律师见证

诉讼代理

风险代理

365天提供法律服务 年终无休

和律师交谈

021-51872637

周六、周日照常接待,价格询问热线51872637

 

13120775113

首页 | 婚姻法 | 继承法 | 收养法 | 房地产法 | 保险法 | 债务纠纷 | 劳动仲裁 | 损害赔偿 | 公司法务 | 法律文书 | 论坛

房地产首页 | 商品房买卖 | 二手房买卖 | 房产抵押 | 房屋租赁 | 物业 | 建筑工程 | 动迁 陪同购房 | 房地产诉讼

法律服务项目

价格询问热线:13120775113(白天)

房产买卖当面法律咨询200元;

代拟房产买卖补充合同200元起/每份;

房地产诉讼代理2500元起/审;

律师陪同买卖房产2000元/套;

电话法律咨询50~100元

免费咨询到论坛,电话不接受免费咨询

    诉讼(官司)如果双方没有财产争议或财产金额小于10万的,按3000元/审计算律师费(疑难案件除外),有财产争议的,律师费4000元起/审。

转载文章需经过作者同意,点击申请转载

服务导航

 

咨询律师前请先读:法律咨询须知

打官司请律师的几个误区

收费文章如何阅读?

答:网站上的少部分精华文章是收费的,由律师原创,花费了一定的心血,您只需要购买50元的简易咨询卡就可以阅读全部收费文章

风险代理案件,采取胜诉付费,败诉退费,如果您签订合同后终止委托律师,收取200元咨询费。

 

>> 查看全部文章


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解读--第五条

第五条 乙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_________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____天,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二、

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解读】本条规定了买方逾期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在第五条中,将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分为两种程度,首先是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当逾期付款到了一定时间,卖方可以解除合同。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承担违约责任要以未付清款项作为基数,而不是以购房总价作为违约金计算的基础,否则有违公平。

商品房因为总价很高,对于大多数的购房者而言都是采取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有的购房者过高的估计了自己的贷款能力,在支付了首付后又没有获得银行的贷款,无法按时支付房款,就以银行贷款不能办理作为抗辩理由,其实这种做法是无法律依据的,因为购房者在购房时应当客观的预见存在无法获得贷款的风险。不管付款方式如何,只要买受人没有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支付房款就构成违约,并且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违约金为多少?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如果双方在合同内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法定标准。《最高人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明确规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违约金过高怎么办?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虽然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百分比,不过过高的违约金显然对违约方过于不利,因此《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逾期付款至一定期限,出卖方可以解除合同。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前一页   后一页


   
预约律师 网站导航 法律服务 付款方式 联系方式
   

转载必究 Copyright © 2005-2010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址:上海市斜土路1077号瑞峰大酒店B座3楼

www.lawyeress.net 婚姻家庭法律一站通 www.51lawyer.net 无忧律师网 www.law51.net 无忧法律网

电话:51872637 手机1:021-51872637 手机2:13020775113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宝山路888弄12号402室(轻轨3号线东宝兴路)

沪ICP备05062141号 沪ICP备05062141号 沪ICP备06024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