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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解读--第二十/二十一条

第二十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下同)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总房价款的___________%计算,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一条 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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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因无过错方解除合同导致的利息损失由过错方承担。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合同解除属于重大事件,所以购房者在解除合同时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根据本条的规定口头表示解除合同的不产生法律效力 。购房者在书面通知后应当保留相关凭证,比如EMS、市内快递的回执等。有必要的时候由律师签发解除合同的律师函并保留有关邮寄凭证。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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