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

陪同购房

律师见证

诉讼代理

风险代理

365天提供法律服务 年终无休

和律师交谈

13301853602

聘请律师电话(询价)13120775113(周一到周日白天)

 

13120775113

总首页 | 婚姻法首页 | 离婚手续 | 财产分割 | 涉外离婚 | 子女抚养 | 继承法 | 收养法 | 法律文书 | 论坛

婚姻法律法规 收养法律法规 婚姻类全部服务 收养全部服务

法律服务项目

价格询问热线:021-54292838(白天)

离婚、抚养当面法律咨询200元;

离婚、抚养诉讼代理3000元起/审;

代拟离婚协议300元起/每份

婚前财产见证2000起(类似于公证)

电话法律咨询50~100元

免费咨询到论坛,电话不接受免费咨询

    离婚诉讼(官司)如果双方没有财产争议或财产金额小于10万的,按3000元/审计算律师费(疑难案件除外),有财产争议的,律师费4000元起/审。

转载文章需经过作者同意,点击申请转载

服务导航

 

咨询律师前请先读:法律咨询须知

打官司请律师的几个误区

收费文章如何阅读?

答:网站上的少部分精华文章是收费的,由律师原创,花费了一定的心血,您只需要购买50元的简易咨询卡就可以阅读全部收费文章

风险代理案件,采取胜诉付费,败诉退费,如果您签订合同后终止委托律师,收取200元咨询费。

 

>> 查看全部文章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抚育费、赡养费等案件若干问题的研究纪要

  一.夫妻离婚时确定给付子女抚育费用的一方,因经济发生变化,要求减少给付子女抚育费的,可以子女及另一方为被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离婚后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子女的实际需要,重新确定抚育费的分担。

  二.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下岗、待业等,收入偏低,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付给抚育费不能满足子女实际需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子女生活和教育的实际需要,酌情确定抚育费的数额。

   三.抚育费的给付期限,应计算至子女十八周岁止。

  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需父母给付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可视具体情况作出合理判决。

  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其父母确无给付能力,本人又能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的,其父母可以不再承担其生活费、教育费。

  成年子女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没有特殊情况而要求父母给付生活费的,人民法院可不予支持。

  离婚诉讼涉及未独立生活具有完全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生活教育所需要费用的,应由成年子女起诉,不应合并审理。

  四.老年人有受赡养扶助的权利。负有赡养义务的成年子女及其他赡养人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并应随着赡养义务生活水平的提高,相应提高对老年人的赡养标准。老年人赡养标准一般不低于城镇居民生活保障线。

  老年人有基本生活费需要得不到保障,要求子女及其他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老年人有固定的经济收入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且子女等经济收入尚不富裕,而要求子女等再承担给付赡养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老年人因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不能报销,要求子女及其他赡养人共同负担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夫妻离婚后,一方因对方擅自将子女原来的姓改为对方的姓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一方擅自将子女的姓氏改为继父(母)或他人的姓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预约律师 网站导航 法律服务 付款方式 联系方式
   

转载必究 Copyright © 2005-2010All Rights Reserved

感谢小毛制作本站,建站QQ276618926

www.lawyeress.net 婚姻家庭法律一站通 www.51lawyer.net 无忧律师网 www.law51.net 无忧法律网

电话:54292838 手机1:13301853602 手机2:13020775113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宝山路888弄12号402室(轻轨3号线东宝兴路)

沪ICP备05062141号 沪ICP备05062141号 沪ICP备06024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