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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装修恋人的婚房,分手后装修款如何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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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小姐在恋爱期间出资装修了恋人所购的房屋,房屋刚装修好两人尚未登记结婚,就因为各种争议分手,廖小姐要求男友返还装修款,男友称没有钱款返还,但是廖小姐可以拿走购买的电器和拆除装修,几次争吵后,前男友称装修款是廖小姐送给自己的,不愿意返还。廖小姐就此委托无忧律师网www.51lawyer.net律师起诉男友。一起类似的案件,王女士出资装修前夫的婚前住房,六年后两人离婚时王要求分割前夫的房屋产权,遭拒。无忧律师网http://www.51lawyer.net

    沈洁律分析这两起争议都是出资装修婚前恋人的房产引起的。房屋属于不动产,装修物属于动产,根据动产对不动产的……理论,在不动产上添附动产的,……。

    沈洁律师认为在廖小姐的案件中,她对恋人的房产进行装修,是对不动产的添附,不能拆除的装修物归男方所有,对于她而言出资装修是基于和双方将来结婚并共同生活的期待,分手后这种期待利益落空,……。http://www.51lawyer.net

    不动产产权人同意他人对不动产进行添附的,……

    至于王女士,沈律师认为该婚房已经使用了六年,离婚时候应当就装修的剩余价值进行评估,由王女士的前夫给予她补偿,如果评估下来装修已经没有剩余价值的,可以不予补偿。至于王女士要求分割房屋产权的愿望是不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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