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收入大幅度提高,可否追加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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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女士向无忧律师网沈律师提问:我和丈夫离婚时约定孩子的生活费每月为1000元,学费另计,离婚后,前夫做生意很成功,又是买新房又是买新车,我的收入没有什么增加,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是他工资的20-30%,而我们协议离婚时候约定的生活费只占他收入的一小部分,我向前夫要求增加孩子的生活费,他不同意,为此我能否代表孩子起诉,要求追加抚养费,法院是否会支持我的请求?
51律师网www.51lawyer.net沈洁律师答复:在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邱女士的诉讼请求。www.lawyeress.net
首先,夫妻在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协议的,只要该协议不侵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协议有效,而且其效力优先于法定标志。其次,如果有适当的理由,子女可以向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母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要求,关于此点可以参考本站文章《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最后,邱女士前夫每月支付的子女生活费为1000元,学费另计,这样的抚养费数额在上海地区并不算低,目前子女的实际需要又没有大幅增加的,法院是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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