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放弃子女抚养费,离婚后可否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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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律师网沈洁律师代理了一起协议离婚时女方放弃子女抚养费用,离婚后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案件。黄女士在和丈夫协议离婚时比较冲动,约定子女3岁前的抚养费为零元,离婚后黄女士感到新购置房屋的贷款压力过重,要求收入颇丰的丈夫增加抚养费。www.lawyeress.net
51律师网www.51lawyer.net沈洁律师的代理意见如下:根据《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离婚协议和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和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黄女士和丈夫的离婚协议放弃子女的抚养费,这种行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如果黄女士因为经济状况变更无力单独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的,可以要求丈夫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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