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联系方式 |
 |
|
|
|
值班手机:131 2077 5113
如您的亲友涉及刑事犯罪的,请和我们值班律师约见
来访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077号鼎园瑞峰大酒店A幢303室(近瑞金南路)
查看来访路线
|

 |
刑事推荐律师 |
 |
|
|
|
沈洁律师,法学硕士,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以来勤恳为当事人解决法律纠纷,擅长代理经济类犯罪、贪污贿赂、公司财产侵占案件。
於飞律师,主任,法学学士,合伙人,擅长死刑、毒品、走私、盗窃、涉黑等重大疑难、团伙犯罪案件。
查看律师详细介绍 |

 |
律师费参考价格 |
 |
|
|
 |
刑事法律咨询100~500元 |
|
 |
公安侦察阶段律师费3,000 |
|
 |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费4,000 |
|
 |
审判阶段律师辩护5,000起 |
|
 |
刑事自诉10,000起 |
|
 |
代理受害人5,000起 |
|
 |
外地案件每阶段加收1000起 |

|
|
|
值班律师
沈洁手机:131-2077-5113 |
 |
|
现在位置:
刑事首页 →
成功案例 |
 |
|
涉嫌受贿 律师辩护贪官夫人无罪开释
某年夏天,本市某高官及其夫人因受贿被检察院双双逮捕,并提起公诉。高官之子委托本网站律师担任其母亲陈某的辩护律师,网站律师接受以后发现公诉机关指控陈某明知其丈夫收受金额高达八百万元的票据,并且帮助其丈夫将票据汇入房产公司购买房产,此行为构成配合受贿,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罪名成立,按照这样高的受贿金额,将有可能被判处死刑。http://www.51lawyer.net
沈洁律师
面临如此严峻的局面,很多其他律师都建议将争取获得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以及良好的认罪态度作为主要的辩护方向,争取不判处死刑。然而,律师在作了充分的研究以后,毅然果断决定支持陈某作无罪辩解,拒不认罪,放弃一切认罪态度争取轻判的想法。在法庭上,律师向法庭据理力争,认为:陈某的丈夫在收到八百万元票据之时,其受贿犯罪已经成为既遂状态。从刑法理论分析,犯罪既遂以后,不可能再有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同时,陈某即便明知该票据系赃款,但其购买房屋的行为仅仅是受其丈夫指使消费赃款而已,票据虽然用掉了,但是房产还在,不属于隐匿罪证。故陈某的配合消费赃款的行为,在刑法上不构成犯罪。在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法庭最终采纳了网站律师的辩护意见,将陈某无罪开释。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网站律师的果敢和睿智,也体现了人民法院公正的审判作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