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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洁律师,法学硕士,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以来勤恳为当事人解决法律纠纷,擅长代理经济类犯罪、贪污贿赂、公司财产侵占案件。
於飞律师,主任,法学学士,合伙人,擅长死刑、毒品、走私、盗窃、涉黑等重大疑难、团伙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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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费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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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阶段律师辩护5,0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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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10,0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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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案件每阶段加收10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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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
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指对于被告人提起的上诉或者为被告人利益提起的上诉,上诉法院(第二审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刑事诉讼法第
190 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http://www.51lawyer.net
沈洁律师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被告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帮被告人减轻罪责,或者是申明被告人是无罪的,希望通过高一级法院的审理,从而改变一审的判决,予以减刑或者从轻定罪或者宣告无罪。如果没有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被告人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加重被告人的罪名和刑罚,则有违上诉人上诉希望减轻罪责的初衷,在提起上诉的时候就会有很大的顾虑,甚至放弃上诉的权利,这就有违立法精神,同时有些错误的判决也不能通过上诉法院的审理进行纠正。http://www.51lawyer.net
沈洁律师
所以被告人上诉是不会加刑的,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要放弃思想包裹,毫无顾忌地行使上诉权,刑诉法已经给予了被告人不加刑的权利,保障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不会因上诉而恶化。当然被告人上诉的同时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或者二审法院发回重新审理的,不受此限,查看《上诉不加刑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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