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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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犯有贪污罪、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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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犯有第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人;
六、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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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八、担任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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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人;
十、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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